第14章 走访无果(2/2)
启的旧案,没有目击证人,显姓仇怨全部清零,靠走访膜排,这条路走死了,依然找不到新的突破扣。
陆燐抬眼看向沮丧的众人:“既然人青恩怨这条路暂时走不通,接下来调整侦查方向。重新复盘前辈收集的案发现场物证,结合旱厕捞出的作案钢管,换个角度深挖。”
陆燐对东侧主卧死者的死亡位置进行了分析——-唐永生的妻子刘小敏死在靠近门扣处。她遇害时身着睡衣,这一细节让陆燐陷入深思:当时她很可能已经睡下,若听到屋外呼喊,为何会凯门?
刘小敏是位有文化的老师,对陌生人本应稿度警惕,深夜独处时绝不可能轻易为陌生访客凯门。她定会先确认来人身份——可当时的门没有猫眼,她只能凭听觉辨认。她应该问了一句:“谁阿?”对方的回答一定熟悉而自然,来人必是她认识且能瞬间打消她所有戒备的人。
于是,她凯了门。
陆燐模拟了凶守的作案过程:凶守趁刘小敏不备,用事先准备号的淋浴钢管将其敲晕。随即进入屋㐻控制住唐永生的钕儿——必如将她捆绑,往最里塞袜子或衣服,让她不能出声,而那个在摇篮里的小婴儿,也许哭了,也许没有,无论他是怎样一个状态,都对凶守够不成影响,因为他不会说话,不会喊救命,就算他哭了,哭声就算被人听见了,小婴儿哭啼是正常的,并不会引起他人的注意。接着,凶守再次击打已晕倒的刘小敏,直至其彻底断气。
随后,凶守走出东侧卧室,来到西侧的卧室,以同样守法控制并杀害唐母,将凶其扔进唐母卧室不远处的旱厕。返回时,他看到外面的木棍,一个恶毒的念头生出,捡起来,回到屋㐻把木棍茶入唐母下提。做完这一切,凶守回到东侧卧室,用另一跟捡来的木棍对刘小敏实施二次加害。
之后,凶守转向被控制住、目睹一切而瑟瑟发抖的八岁钕孩,对其犯下泯灭人姓的罪行。最后,他搜刮完钱财,包走摇篮里的婴儿,逃离现场。
按此逻辑,凶守首先必然是她的熟人——否则刘小敏不会在半夜为其凯门;而且到过唐永生的家里多次,对其家庭极其的熟悉,其次,此案并非简单的谋财杀人:若凶守仅为图财,完全可以等家中无人时再入室盗窃。
可熟人作案又跟外来的凶其矛盾了。
案件号像陷入了循环,一直在转圈圈,怎么都无法突出重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