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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改了?你既然都不听我的,为什么还要我来给你看文?”
然后我很认真地告诉她:“我是在综合我自己的想法后决定不听你的,不是说听都不听。”
我应该也说过,我永远是我小说的第一读者,如果我自己写出来不喜欢,那么读者喜不喜欢,关我什么事呢?虽然一般我写出来的东西,我怎么也不能称得上是满意就是了。
我是个很固执的人,在某些方面尤其是。
当时我拿那篇文去敲了我一个高中同学的企鹅,唉,其实我们很多年没联系过了,以前的交情基本上都是一起看书,她那时总会拿自己的生活费买书看,我因此蹭了她不少书看。我刚刚签约那阵子也找她看过文,她直接给我来了句:“你这写的什么玩意儿?”
我那时候确实写的很不是个玩意儿。
可以说,我其实没报太大期望,我只是想要她看到我的进步,就算还是垃圾吧,那也,是一堆比以前好一些的垃圾不是吗?我就是这么想的。
然后等来的就是当头一棒:“看完了……哦,我知道你这个序章就是结局吧,一般小说都喜欢这么写……”
我很震惊:“不是啊,你怎么会那么想?”而且我文档当时发过去还没15分钟,她是怎么看完的?就算三十年老书虫也没有那么快的。
然后我知道了,她是跳着看完的:“太枯燥了,看一会儿我就觉得自己要睡着了,感觉就像高中上历史课。”
我很喜欢历史课,我从来不知道她不喜欢历史课。好吧,重点也不在这儿,而是她说:“你这风格跟某某某很像啊,不过我不喜欢看她写的小说,你是打算成为她那样的作者吗?加油哦。”
“我已经很久都不看以前看的那些书了。”
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破防了,下班结束后我他妈哭了一路,最后回到租住的房子时,我跟朋友打语音电话,鬼记得当时我是什么样的心情,总之我就那样哭了三个多钟头。
有些东西就那样破碎消失了,嗯,也有可能从未存在过……时间一直都在流逝,我向来对时间流逝不敏感,现在才反应过来,应该还是我自己的错。
然后我就打算写这本了,《历史的皇冠》,嘛,你不是说我写的像是在上历史课吗?那我就写历史好了。
刚好那时候我的合同也要到期了,我总是和朋友干嚎:“我再也不要写百合小说了,再写我就是狗。”
说出来有点难堪,我在百合频道也算是混了很长一段时间了,结果还混成这样,有很多原因,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大概就是,我基本上没有好好结尾的小说。
最开始是涉世未深,就是一顿操作猛如虎,想到哪儿写到哪儿,嘛,写就写嘛,卡文就硬写嘛,然后就是,不行啊,反正也没人看,摆烂吧,快点结束也免得折磨,最后,不值得,不值得,这本书现在这种情况根本不值得好好写下去。
写?写个屁。
我不喜欢全力以赴这个词,从来也不喜欢。我无法想象自己全力以赴后还没有回报的情况,因为那样我就只能承认自己是个废物了。只要我不尽全力,只要我还留有余地,我就能违心地告诉自己:会有这样的成绩很正常嘛,你也没怎么认真写啊。
然后一晃到了合同要结束的时候。
我还是个死扑街。
这也很正常。
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写作,每天坐在电脑前面一坐就是六七、七八个小时,很多时候写出来的东西连垃圾也称不上,完全不能用,只能都废弃掉。除非是脑子有屎才乐意这么干,我脑子没有屎,所以我是不得不。
杠精的本能让我想要反驳,最终支持我写作的动力主要在于不得不。
我是个如假包换,彻头彻底的废物,迄今为止的人生里,不管做什么都很容易感到厌烦,凡事都是三分钟热度,工作上总是会和上司吵成一团,凭借的也不是能力,而是多余的道德感。认识我的人最喜欢用善良来概括我的性格,不然就再加上一个正义,好像我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,哦,我还很公平公正,虽然说的难听点,也可以说是冷漠无情。
我很善良,但我也很冷漠无情,然
